文物只有存活于生活中 文化力量方会显现_文化考古_雅昌
前不久,香港特首曾荫权在其连任后的首份施*报告里专门谈及如何保护香港的文物,话音尚在绕梁,中式古建筑“景贤里”被神秘新业主清拆,在香港引发了一场民间团体倡导、*府呼应的文物保护风波。最终,私人物业首次被*府列为暂定文物,清拆工作暂停。 事件折射出一件善举的实现需来自几方面力量的合作。首先,要感谢文化传媒工作者的宣传,如果不是这栋大屋因为其独特的古韵,而屡屡上镜,恐怕还养在深闺无人识,沉默中被人拆成瓦砾绝非难事。其次要感谢民间文物组织长春社,若不是他们将这件事不断放大,使更多的人去关注它,使*府能够于百忙中知悉情况的来龙去脉,那么景贤里内纵有多少乾坤,也照样付之东流。 *府能够合理运用行*手段,而不是人为地拖延时间也值得称赞。最后,我觉得其实有一个人也值得我们尊敬,那就是那位神秘的内地业主,毕竟在这件事上他没有采取半夜开工,趁人不备把生米煮成熟饭的伎俩,而是保持了对法律对民众意愿的尊重。从9月开工到10月停工,如果他想这样做,应该有充足的时间。 保护文物的意义我们在此不必赘述,我们的生存需要一个有所传承有所寻找的人文环境,而文物就是这精神家园里一棵棵或参天或平常的绿树,离开了它们,我们的精神世界也离荒漠化不远了。 但精神产品毕竟很难有具体指标来表述,就像景贤里一样,到底是不是文物还需要*府最后的鉴定。而且类似鉴定的工作量比较浩大,仅凭*府之力去一一甄别,并不现实。何况,当精神需求与物质需要相冲突时,屋子首先用来住还是用来参观也是一个矛盾。就像北京将一些旧民居列为文物保护范围后,当地居民并不领情,反认为限制了他们改善生活条件。景贤里事件中,公权力与业主的私权利其实已经产生对立。 文物保护折射的是公民以及整体社会文化发展的真实程度,撇开社会的发展现实,奢谈文物保护是没有意义的。而对于文物的保护,我们不妨借鉴曾特首施*报告所述,不要将文物单独地从生活中分裂出去,而是将其作为市民活动场所,一方面有经营收入良性循环,一方面真正使市民在耳濡目染中领略文化的力量。只有这样,人们才会真正将文物视为自己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一部分,同时在这个过程中,文化的力量才会逐级显现,人与人之间的共识才会趋向结成。 景贤里事件给我们最直接的启示或许是:一个公民社会或一个法制社会,才是文物保护这个命题真正实现的基本前提。